山西2012年党群机关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体测及减少录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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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12年党群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减少部分录用名额的公告
山西省2012年党群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笔试,经过阅卷、登分、核分等环节,考生的笔试成绩和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已经确定。分别为:省直、市直单位分数线为100分,县直单位、乡镇分数线为9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结合各职位分数线,最终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体能测评的考生为2159名(详见附表一)。根据《山西省2012年党群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公告》的要求,现将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有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定于2012年12月26日至28日在各招考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详见附表二)。
二、资格复审时,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报考部门要求的其他证件;在职人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招录部门要求的其他证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考生,除需携带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外,还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站,下载打印《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派出部门市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特岗教师计划”项目人员由山西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和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
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考生,需由有关部门出具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
三、省直各招考单位负责报考本单位考生的资格复审;各市委组织部负责报考本市党群机关(单位)考生的资格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分别负责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考生的资格复审。
四、12月28日18:00前,考生既未到招录机关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又未与招录机关联系的,视其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资格复审必须本人亲自参加,别人不能代替。
五、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考生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证件、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各招录单位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对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一经发现,除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外,还要记入全国公务员考试黑名单,并处以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罚。
六、报考代县检察院职位3、太原市晋源区法院法警职位、大同市矿区法院法警职位、武乡县法院法警职位、高平市法院法警职位、安泽县法院法警职位、太原铁路中级法院法警职位、太原铁路法院法警职位、临汾铁路法院法警职位的入闱考生应在资格复审之前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参加体能测评的人数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招录机关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按照计划录用人数的2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2: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由省法院、省检察院另行通知考生本人,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详见附表三
七、笔试成绩和分数线确定后,忻州市中级法院法律职位2、河曲县法院法律职位,因无人达到分数线,取消该职位的招录计划;洪洞县委办职位1只有4人达到分数线,阳泉市城区法院法律职位只有5人达到分数线,偏关县法院法律职位2只有3人达到分数线,按照公告规定各减少1个录用名额。
山西省2012年党群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工作原计划录用名额为1112名,因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的开考比例减少录用名额83名,因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减少录用名额5名,累计减少录用名额88名,故此次招录工作拟录用名额为1024名。
特此公告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2012年12月24日
附件1: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附件2:资格复审日程安排表
附件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