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西汉中镇巴县委党群机关(单位)遴选公告
2017陕西汉中镇巴县委党群机关(单位)遴选公告
为加强县委党群机关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年轻干部跨单位交流锻炼,依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县委党群机关(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11名县委党群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公务员岗位10名,分别为:县委组织部4名,县考核办1名,县委宣传部1名,县直机关工委1名,团县委1名,县档案局1名,县总工会1名;事业岗位1名,为县工人俱乐部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对象
全县各镇(街道办)、县直各部门、各单位符合资格条件的干部均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和大局意识强。
2、道德品行好。谦虚谨慎,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干部群众公认程度较高。
3、敬业精神强。热爱学习、善于思考,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保守秘密、清正廉洁。
4、公务员岗位必须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事业单位(县工人俱乐部)必须具有干部身份(特别优秀的工人身份干部也可报考)。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以下(1982年12月以后出生)。
6、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即2015年1月以前参加工作;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等从被招录为国家正式工作人员时间算起)。
7、具备履行工作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调适能力。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镇、街道办干部2015年及以后参加工作的,县直部门、单位干部尚在试用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情形的。
三、遴选办法
1、发布公告。在电子政务、县电视台、县政府门户网、县党建网等媒体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2、推荐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负责。报名采取单位组织推荐和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由报考人员填写《镇巴县委党群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3、组织考试。组织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干部公文写作能力。采用100分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遴选名额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通过减少遴选名额或根据岗位急需降低差额考察比例等方式确定考察人选(降低考察差额比例的考察对象笔试成绩必须高于本次所有参加遴选人员的平均分)。
4、考察考核。组建考察组对考察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核,突出干部政治标准、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审查。考察组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根据考察情况对被考察对象按职位进行综合排序,在综合排序时笔试成绩只作为参考。
5、决定录用。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听取考察考核工作情况汇报,综合考察考核、岗位需要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比选择优,集体研究决定试用人选。录用人选确定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通知人选到所遴选单位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的办理调入手续。对试用不合格人员,不予调入,退回原单位工作,所产生缺额本次不再递补。遴选工作中存在回避等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3日上午8:00至2017年12月20日下午6:00。
2、报名者须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报考信息。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镇巴县委党群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
(2)公务员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登记文件,干部或工人提供招录分配文件或组织人事部门工作分配介绍信;
(3)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个人所起草领导讲话、调研报告、经验材料及发表文章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如无,可不提供)。
五、报名咨询受理
咨询受理: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电话:6716373。
原标题:镇巴县委党群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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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巴县委组织部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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