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信息 |
用人单位 |
咸阳市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参照管理] |
职位名称 |
一级科员 |
录用计划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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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
咸阳市 |
职位描述 |
生态环境保护 |
职位代码 |
241031253 |
录用计划(人) |
7 |
专业 |
本科: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研究生:环境科学与工程 |
学历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 |
学士及以上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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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最低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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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组织专业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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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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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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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合并职位:秦都大队1名,兴平市大队1名,乾县大队1名,礼泉县大队1名,三原县大队1名,彬州市大队1名,长武县大队1名。录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
考试用书 |
2024年陕西公务员考试组合用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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